指导工业领域中小企业加强安全生产培训
为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要求,专门下发《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指导工业领域中小企业加强安全生产培训工作的通知》(工信部安[2010]392号),加强指导工业领域中小企业开展安全生产培训,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
《通知》要求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中小企业管理部门加强指导中小企业开展安全生产培训工作。组织企业做好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培训,支持企业参加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组织的安全培训,督促企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施资格上岗培训和职工全员培训。
《通知》还就中小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职工全员安全培训、把安全生产培训纳入银河培训工程总体计划、加强培训保障建设等方面工作提出明确要求,把支持中小企业开展安全生产培训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持续化,以初步形成有关部门协调配合、企业自主负责的中小企业安全生产培训长效机制。
< 返回 >